TOS 支持同账号跨区域复制文件,即您可以将一个存储桶的文件自动复制到相同账号不同地域的其他存储桶。本文介绍同账号跨区域复制的操作步骤。
首次创建同账号跨区域复制规则前,您需要在跨区域复制页面,单击点击授权,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单击确定,授予 TOS 产品服务对应存储桶读写文件的权限。
说明
如果在跨区域复制页面显示您已授权TOS对象存储服务向您的存储桶中读写文件,说明您已完成 TOS 授权,无需执行授权操作。
登录对象存储控制台。
在左侧导航栏,单击桶列表,在桶列表页面单击目标桶名称。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容错与容灾 > 跨区域复制。
在跨区域复制页面,单击创建规则,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设置如下参数。
分类 | 参数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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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端 | 源存储桶所在地 | 显示源存储桶所在地域,无法更改。 |
源存储桶 | 显示源存储桶名称,无法更改。 | |
目的端 | 目的桶所有者类型 | 选择在此账号中选择一个桶。 |
目的存储桶所在地 | 选择需要复制文件的目的存储桶所在的地域。 | |
目的存储桶 | 选择需要复制文件的目的存储桶名称。 注意 源存储桶和目的地存储桶的版本控制状态必须一致,且必须都是开启或未开启状态。如果源桶和目的桶处于暂停状态,则不支持同账号跨区域复制功能。 | |
目的存储类型 | 选择对象复制到目标存储桶后的存储类型,参数说明如下:
注意 不同存储类型存在最小计量单位的限制。如果复制后的文件大小不满足该存储类型的最小计量单位,将自动按照最小计量单位计算存储容量费用。关于不同存储类型的限制说明,请参见存储类型。 | |
同步内容 | 同步范围 | 选择需要复制的源数据,参数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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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通过标签过滤需要同步的对象,即只有包含该标签的对象才会同步。单击添加一行,设置标签键和标签值,说明如下: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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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历史对象 | 选择是否需要同步复制规则生效前的历史文件至目的存储桶,参数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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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和中国内地以外地区之间的数据传输配置 说明 仅中国内地和中国内地以外地区之间进行跨区域复制时,才能配置合规承诺和传输方案参数。 | 合规承诺 | 在中国内地和中国内地以外地区之间传输数据时存在合规和法律风险,您需要阅读并同意数据跨境合规承诺,以确保数据传输的合规性。 |
传输方案 | 选择数据传输的方案,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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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完成后,单击确定。
同账号跨区域复制采用异步复制机制,根据您的文件大小,耗时从几分钟至几小时不等。您可以在跨区域复制页面,查看历史对象的复制进度及最近同步时间。
说明
最近同步时间指的是最新一个对象复制完成的时间,由于跨区域复制任务是并发执行的,因此无法确保在最近同步时间前上传到 TOS 的对象都已完成复制。
在跨区域复制页面,关闭目标规则对应状态下的开关,即可关闭同账号跨区域复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