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need to enable JavaScript to run this app.
导航
复制白名单
最近更新时间:2025.03.13 18:07:35首次发布时间:2025.03.13 18:07:35
我的收藏
有用
有用
无用
无用

支持通过复制已有白名单创建新的白名单,本文介绍如何复制白名单。

注意事项

复制的白名单将包括原白名单中的 IP 地址和关联的安全组,但不包括任何已绑定的实例。

操作步骤

  1. 登录云数据库 veDB MySQL 版控制台

  2. 在顶部菜单栏的左上角,选择实例所属的项目和地域。

  3.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 veDB-MySQL > 白名单列表

  4. 白名单列表页,单击目标白名单操作列中的复制

  5.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设置复制的白名单名称描述

    参数说明

    白名单名称

    输入白名单名称,名称需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 不能以数字、中划线(-)开头。

    • 只能包含中文、字母、数字、下划线(_)和中划线(-)。

    • 长度需为 1~32 个字符。

    说明

    复制白名单时,默认会以 原白名单名称-副本-操作日期 为复制的白名单名称。

    描述

    输入白名单的备注信息,长度不可超过 200 个字符。

    说明

    复制白名单时,默认会以 原白名单名称的副本 作为复制白名单的描述信息。

  6.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