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通过复制已有白名单创建新的白名单,本文介绍如何复制白名单。
复制的白名单将包括原白名单中的 IP 地址和关联的安全组,但不包括任何已绑定的实例。
在顶部菜单栏的左上角,选择实例所属的项目和地域。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 veDB-MySQL > 白名单列表。
在白名单列表页,单击目标白名单操作列中的复制。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设置复制的白名单名称和描述。
参数 | 说明 |
---|---|
白名单名称 | 输入白名单名称,名称需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说明 复制白名单时,默认会以 |
描述 | 输入白名单的备注信息,长度不可超过 200 个字符。 说明 复制白名单时,默认会以 |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