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快照后,如果您需要恢复文件系统的数据,您可以使用快照新建文件系统。
前提条件
使用快照新建文件系统时,请确保快照的状态为创建成功。
注意事项
- 当前仅支持使用快照新建文件系统,不支持使用快照回滚至其他文件系统。
- 仅支持通过快照新建极速型 NAS 文件系统。
- 使用快照新建文件系统的过程中,无法对该文件系统新建快照。
- 使用快照新建文件系统后,该快照仍会被保留,不会删除。
操作步骤
- 登录文件存储 NAS 控制台。
- 在顶部菜单栏,选择目标文件系统所在的地域。
-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文件系统 > 快照。
- 在快照列表页面,单击目标快照操作列对应的新建文件系统。
- 在创建文件系统页面,设置文件系统参数,然后单击确认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