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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白名单
最近更新时间:2024.11.13 17:09:34首次发布时间:2024.11.13 17:09:34

云数据库 MySQL 版支持通过复制已有白名单创建新的白名单,本文介绍复制白名单的操作步骤。

注意事项

复制的白名单将包含原白名单中的 IP 地址和关联的安全组,但不关联任何实例。

操作步骤

  1. 登录云数据库 MySQL 版控制台

  2. 在顶部菜单栏的左上角,选择白名单所属的地域。

  3. 在左侧导航栏单击白名单列表

  4. 白名单列表页面,单击目标白名单操作列的复制

  5. 在弹出的复制白名单窗口中,设置复制的白名单的名称和描述信息后,单击确定

    参数说明

    白名单名称

    必填。白名单名称的命名规则如下:

    • 名称唯一。
    • 以中文、字母或下划线(_)开头。
    • 只能包含中文、字母、数字、下划线(_)和中划线(-)。
    • 长度为 1~128 个字符。

    说明

    复制白名单时,默认会以原白名单名称+副本+操作日期为复制白名单命名。

    描述

    选填。描述信息可以用于在白名单列表中搜索白名单,描述内容长度应不超过 200 个字符。

    说明

    复制白名单时,默认会以原白名单名称+的副本作为复制白名单的描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