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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事件规则
最近更新时间:2025.01.14 21:10:42首次发布时间:2025.01.14 21:10:42

您可以为指定的云产品设置事件的告警规则。当符合该规则的事件发生时,您可以及时收到告警通知,便于快速定位存在问题的云产品资源。

前提条件

使用限制

同一账号下事件规则最多可保存 1000 条。

创建事件规则

  1. 登录 云监控控制台

  2.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事件中心>事件规则

  3. 事件规则页面,单击创建事件规则

  4. 创建事件规则页面,完成以下配置,然后单击确定

    配置项说明

    名称

    自定义名称,用于标识事件规则。

    • 长度限制在1~128字符之间

    • 不能以数字、中划线、特殊字符开头

    • 支持特殊符号

    说明

    名称中使用某些字符可能会导致告警短信下发失败,详情请参见 模板审核规范

    描述自定义事件规则的说明信息。
    资源类型选择云数据库MySQL版
    事件名称选择资源类型 后,页面会自动显示该云产品支持的时间名称,您可以在下来菜单中选择一个或多个事件。
    生效时间以天为周期,指定事件规则的生效时间段。事件中心只在指定的生效时间内监控云产品是否触发了事件规则。
    严重程度标识事件的严重程度。支持设置严重警告通知

    项目选择

    指定资源类型后,支持选择全部项目部分项目
    您可以按照项目粒度批量管理资源,详情请参见 项目资源管理

    投递渠道选择一个或多个渠道。支持邮箱电话短信告警回调日志服务以及消息队列 kafka

    告警联系组

    投递渠道选择邮箱电话或者短信中的一个或多个渠道时,页面将展示告警联系组

    • 必须设置至少 1 个联系组作为告警通知的接收方。

    • 至多设置 5 个联系组作为告警通知的接收方。

    告警回调

    投递渠道选择告警回调时,页面将展示告警回调文本框。

    • 必须指定一个公网可用的 URL。后续如果资源触发事件规则,则系统会把事件的详细信息通过 POST 请求发送至该 URL,便于您进行深入的数据分析。

    • 支持选择已创建的回调地址,最多选择 8 个。

    • 支持填写回调地址,只能填写 1 个。

    • 建议您准备一台已开启 HTTP 服务且能在公网访问的服务器,然后将服务器的HTTP URL设置为告警回调URL。

    • 关于告警回调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告警回调使用说明

    消息队列

    投递渠道选择消息队列kafka时,页面将展示新增投递消息队列按钮,您需要指定可用的投递主题。

    • 当前只支持投递到消息队列kafka里华北2(北京)地域的主题或实例。

    • 与白名单绑定的实例,只有白名单中配置的 IP 才能访问对应的 kafka 实例,所以请注意:

    • 推送给消息队列kafka时,不要选择白名单列表里的实例。

    • 已配置推送到某个实例后,不要将该实例添加到白名单列表中。

    • 事件规则里第一次选择投递到消息队列kafka的这个主题时,该主题的用户管理下将自动创建用户名为 __volcevent_xxxvolc 的用户,请不要删除该用户,否则云监控无法正常投递消息到该主题。

    主题

    投递渠道选择日志服务时,页面将展示新增投递主题按钮,您需要指定可用的投递主题。

    • 最多支持添加10个主题。

    • 关于日志主题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日志主题

    说明

    如果您选择投递方式为日志服务,云监控不对数据进行收费,但是云监控将数据投递到日志服务后,日志服务会对这些数据进行收费。

后续步骤

成功创建的事件规则默认为已启用状态,后续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管理事件规则的状态。具体操作,请参见 管理事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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