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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加速服务等级协议
最近更新时间:2023.09.07 19:42:36首次发布时间:2022.09.01 11:22:27

发布日期:2022年【 9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2年【 9 】月【 1 】日

本全球加速服务等级协议(“ SLA ”)规定了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 火山引擎 ”或“ 我们 ”)向您(或称“ 客户 ”)提供全球加速及相关服务的可用性等级指标及补偿方案。

为使用全球加速(GA)服务及相关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本 SLA。本 SLA 包含相关术语和定义、服务可用性指标、补偿方案以及免责事项等相关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 SLA 所有条款,否则,请您不要开通或订购本服务。您单击“同意”、“下一步”或您的开通、订购、使用等行为或者您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 SLA的,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 SLA 的约束。本 SLA 即在您与火山引擎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定义

1.1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

1.2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 服务周期内的总天数 x 24(小时)x 60(分钟)计算。

1.3 服务不可用分钟数: 当某一分钟内,由于火山引擎的原因,所有通过【全球加速】加速器的数据包都被丢弃,则视为该分钟内该【全球加速】加速器服务不可用。 在一个服务周期内【全球加速】加速器不可用分钟数之和即服务不可用分钟数。

1.4 月度服务费用: 客户在一个自然月中就单个全球加速加速器所应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不包含已经购买尚未消费的部分,如果客户一次性支付了多个月份的服务费用,则将按照所购买的月数或使用量比例分摊计算月度服务费用。

2.服务可用性

2.1 服务可用性计算公式
服务可用性以单个加速器为维度,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服务可用性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服务不可用分钟数)/服务周期总分钟数 x 100%

2.2 服务可用性承诺
【全球加速】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5%,如【全球加速】未达到前述可用性承诺(属于免责条款情形的除外),客户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

2.3 免责条款
下述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的时长不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
(1)火山引擎预先通知客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2)任何火山引擎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客户的应用程序或数据信息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4)客户由于遭受网络攻击而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攻击本身导致,或者相关安全保护策略导致;
(5)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6)用户自行升级操作系统所引起的;
(7)用户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8)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9)客户未遵循火山引擎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10)其他非火山引擎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源站问题导致的不可用;
(11)不可抗力引起的。

3.赔偿方案

3.1 赔偿标准
每个全球加速加速器按单加速器月度服务可用性,按照下表中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赔偿将以代金券的方式发放,该等代金券不能折现、亦不得转让、赠予,仅限您通过火山引擎官网订购全球加速服务使用,对于发放代金券将不开具发票。该赔偿是针对服务不满足服务可用性承诺向您提供的全部及唯一赔偿,且任何情形下赔偿总额不得超过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当月客户应支付的月度服务费用(此处的月度服务费应扣除使用代金券、优惠券、折扣优惠及服务费减免等方式而抵扣/减免的金额)。

服务可用性赔偿代金券金额
低于99.95%但等于或高于99.00%月度服务费用的15%
低于99.00%但等于或高于95.00%月度服务费用的30%
低于95.00%月度服务费用的100%

3.2 赔偿方式与申请时限
客户可在每个自然月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的加速器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最迟不应晚于【全球加速】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

4.其他

火山引擎有权对本SLA条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条款有任何修改,火山引擎将提前30天以网站公示或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火山引擎对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全球加速】,如您继续使用【全球加速】,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