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递交至商标局后,商标局将根据要求对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在审查的各个阶段,商标局会向申请人核发各类官方文件(简称“官文”),以通知申请人相关进展和要求。本文介绍各类官文的作用以及申请人收到文件后需要执行的操作。
官文 | 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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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回执》 | 商标局确认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正式启动形式审查程序,核查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 无需操作。 |
《商标申请补正通知书》 | 商标局在形式审查中发现申请材料存在非实质性问题(如商品名称不规范、图样不清晰等),要求申请人补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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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 | 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商标局正式受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核查商标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是否与在先商标冲突等)。 | 无需操作,等待实质审查结果。 |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 申请存在严重问题(如主体资格不符、文件缺失、费用未缴纳等),商标局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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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 | 同日收到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局要求申请人提交商标在先使用证据(如销售合同、广告投放记录等),以确定申请优先权。 | 需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在先使用证据(如销售合同、广告投放记录、产品实物照片等)。 |
《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 | 商标局在同一日收到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且各方申请人均未提交使用证据或者提交的使用证据不能证明其在先使用的,商标局将会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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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 | 商标局在同一日收到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且各方申请人协商失败或不愿协商,商标局通知进入抽签程序,通过随机抽签决定申请权。 | 按照通知书明确的抽签方式、时间、地点参加线上或者线下抽签。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 |
《商标抽签决定书(已中签)》 | 您在商标抽签中已中签,将获得商标申请权。商标局将继续审查您的申请。 | 无需操作,等待后续审查流程。 |
《商标抽签决定书(未中签)》 | 您在商标抽签中未中签,未能获得商标申请权。商标局将驳回您的申请。 | 无需操作。可考虑重新设计商标或调整类别后申请。 |
《商标注册审查意见通知书》 | 商标局认为您的申请可能违反《商标法》(如缺乏显著性、近似在先商标),但存在修正可能。因此,商标局要求您提交说明或补充证据(如商标使用场景、独创性声明等)。 |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火山引擎客服。 |
《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 | 商标注册申请中部分商品 / 服务项目未通过实质审查,商标局予以驳回,其余项目继续审查。 | 如果您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选择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火山引擎顾问将为您评估复审成功的可能性,撰写专业的复审理由,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商标局。 |
《商标全部驳回通知书》 | 商标整体不符合注册条件(如违反禁用条款、与在先商标严重冲突),商标局予以全部驳回。 | 如果您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选择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火山引擎顾问将为您评估复审成功的可能性,撰写专业的复审理由,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商标局。 |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受理通知书》 | 商标局已受理您的驳回复审申请,进入复审审查阶段。 | 无需操作,等待复审结果。 |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 驳回复审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火山引擎客服。 |
《商标驳回复审评审意见书》 | 商标局对驳回复审申请的评审意见。 | 根据评审意见执行相应操作。 |
《驳回复审决定书》 | 商标局对驳回复审申请的最终决定。 | 根据决定书内容执行相应操作。 |
《商标初审公告通知书》 | 您的商标注册申请已通过商标局的实质审查,下一步将进入为期3个月的初步审定公告期。具体内容,请参见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常见问题。 | 无需操作。 |
《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 | 商标在公告期内被第三方提出异议,商标局通知您答辩。 | 您需要在收到通知书后提交异议答辩,以维护您的商标权益。 |
《准予注册决定书(被异议)》 | 异议程序结束,商标局认定异议不成立,准予注册,您正式获得商标专用权。 | 无需操作。 |
《不予注册决定书(被异议)》 | 商标局在商标异议程序中,针对被异议商标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火山引擎客服。 |
《商标注册证》 | 您的商标注册申请已成功,商标局已正式核发《商标注册证》。您的商标现已获得法律保护,可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使用。 | 无需操作。 |
《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 商标局通知商标申请人通过指定方式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文件。 | 根据通知书上的内容领取证书。 |
《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 | 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要求您进行答辩。 | 您需要在收到通知书后30日内提交无效宣告答辩材料(如商标使用证据、合法性说明等)。 |
《无效宣告决定书-维持注册(被无效)》 | 商标局认定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维持您的商标注册效力。 | 无需操作,商标继续有效。 |
无效宣告决定书-商标无效(被无效) | 商标局认定无效宣告理由成立,宣告商标无效。 | 若不服决定,需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无效宣告复审,对复审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可直接起诉)。 |
官文 | 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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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移转申请补正通知书》 | 商标局在形式审查中发现转让 / 移转申请材料存在非实质性问题(如文件填写不规范、证明文件不全、双方签章不一致等),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 您需要根据通知书要求提交补正材料。如有疑问,请联系火山引擎客服。 |
《商标转让/移转申请受理通知书》 | 商标局对转让 / 移转申请完成形式审查,确认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正式受理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核查商标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是否损害第三方权益等)。 | 无需操作。 |
《商标转让/移转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 申请存在严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如转让人非商标注册人、受让方主体资格无效、商标已被注销 / 撤销等),商标局决定不予受理。 | 无需操作。火山引擎会自动为您退款。 |
《商标转让/移转申请核准通知书》 | 转让 / 移转申请通过实质审查,商标局核准转让,确认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核准后,商标局将同步进行公告(公告期 1 个月),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正式享有商标权。 | 无需操作。 |
《商标转让/移转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 申请经实质审查后,因存在法律禁止情形或损害第三方权益,商标局决定不予核准转让 / 移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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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文 | 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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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受理通知书》 | 商标局收到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后,经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如商标注册已满三年、申请书填写规范等),正式受理撤三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 无需操作,等待商标局向注册人送达举证通知,并关注后续审查进展。 |
《撤三不予受理通知书》 | 撤三申请存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商标局决定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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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决定书-撤销注册(撤三)》 | 商标局经审查认定被申请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且注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有效使用证据或理由不成立,决定撤销商标注册。 | 无需操作,商标自撤销公告之日起失效,可在失效后重新申请注册(需注意其他在先权利)。 |
《撤三决定书-维持注册(撤三)》 | 商标局经审查认定注册人提交的使用证据有效,或存在正当理由未使用(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限制等),决定维持商标注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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