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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对象过期时间
最近更新时间:2024.11.20 11:00:52首次发布时间:2024.11.20 11:00:52

TOS 支持通过 API 设置对象的过期时间,过期后,TOS 将自动删除该对象。本文介绍如何设置、修改和查看对象的过期时间。

注意事项

分类

注意事项

开始时间

对象的过期时间从 Last‑Modified 时间开始计算,单位为天。

执行时间

设置对象过期时间后,TOS 将于到达该过期时间后的零点开始执行删除任务,例如对象的 Last‑Modified 时间为 2024-09-26 12:00,对象的过期时间为 3 天,该对象将于 2024-09-30 00:00 过期。

优先级

对象过期时间优先级高于生命周期的删除规则,例如设置对象过期时间为 5 天,生命周期规则指定该对象 3 天后删除,最终将按照对象过期时间执行,即对象将于 5 天后被删除。

说明

您可以同时设置对象过期时间和生命周期转换存储类型的规则,例如对指定前缀对象配置文件最后修改时间 3 天后转为低频,同时为对象配置 5 天的过期时间,则该对象 3 天后转为低频, 5 天后被删除。

使用限制

软链接对象不支持设置过期时间。

操作步骤

您可以在以下 API 中通过 x-tos-object-expires 参数为对象设置过期时间,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