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need to enable JavaScript to run this app.
导航
产品/服务计费结算规则
最近更新时间:2023.11.03 16:28:27首次发布时间:2021.06.17 11:21:54

计费概述

  1. 充值订购: 您在使用火山引擎产品或服务前,需按平台支持的支付方式和币种(人民币)提前预充值,以订单方式订购产品或服务。产品或服务定价、计费规则将在官网和您的【订购页面】展示。 任何情况下,您均应按开通、购买某项产品或服务时接受并同意的相关规则按时付款。若您以线下协议的方式开通、订购产品或服务的,具体计费结算规则以线下协议约定为准。
    无论以何种方式计费或付款,付款主体应与您向我们申请产品或服务使用的在本平台注册或实名认证的账号主体名称一致,您理解并同意,如因付款主体与认证主体不一致导致任何金融合规问题,您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造成的火山引擎及火山引擎关联公司的一切损失
  2. 支付方式: 您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线下银行对公支付等方式向我们进行预充值(为保证产品或服务的持续性,如您选择线下支付费用的,应预留合理时间以便我们核实到账情况,以及完成您的账号充值)。
    您可直接使用预充值款项向我们支付相关产品或服务费用。您有义务及时支付您的到期费用,且需注意并及时补足账户余额,以确保您订购的产品或服务的持续使用,或您应及时关闭或终止相关产品或服务。
  3. 您通过火山引擎注册账号下单订购应用性能监控全链路版,已下单订购的服务我们不支持任何形式的退订或退款。
  4. 您火山引擎账户中充值余额如有提现需求的,可在控制台提交工单,我们将及时协助为您进行相关处理。

计费说明

  1. 计费方式: 应用性能监控全链路版产品/服务目前仅支持【预付费】计费方式。预付费是指:先付费后使用产品/服务。您可通过预充值账户余额直接下订单购买产品/服务或通过我们支持的支付方式直接下订单购买产品/服务。

  2. 计费规则:

    计费项

    产品/服务方式

    服务期

    说明

    App监控

    SaaS

    一年

    按事件量分档位资源包收费

    Web监控

    SaaS

    一年

    按事件量分档位资源包收费

    • 计费说明:
      • App监控:在发生异常或收集性能指标和自定义指标时,有数据上报时将它们定为事件。1次异常崩溃由于有大量堆栈上报,所以它的事件量定义为1*N(N的范围为100~200)。其他数据上报1次计为1次事件。
      • Web监控:在发生异常或收集性能指标和自定义指标时,有数据上报时将它们定为事件。当有数据上报时1次上报计为1次事件。
    • 服务按年订购并在订购时扣费。服务付费订购后立即生效,有效期限自开通之日起1年,每个规格的资源包有效期独立计算,多个规格事件量资源包有效期不会叠加,服务起止日期以火山引擎系统记录为准。
    • 资源包服务期限直到您订购的资源包服务期限到期或资源包中的事件量被使用完毕为止(以前述二者早发生为准)。
    • 若购买的多个事件量资源包均在有效期内,按有效期先结束的优先扣减。
    • 每个事件量资源包服务到期如仍有未使用或未消耗的事件量,火山引擎不支持您继续使用也不支持任何形式退订及退款。
    • 每个资源包服务到期或资源包中的事件量被使用完毕,在您未按需新购前,您的应用新的事件则无法成功上报和消费。
    • 事件量消耗数据以火山引擎统计为准,如您对统计用量有异议的,请您在当月或当月结束后2个工作日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与您协商处理。逾期提出的,您的消耗数据统计仍以火山引擎系统记录为准。
  3. 报价调整: 您理解并认可,我们可能酌情调整报价及收费方式,请以相关页面最新公布的内容为准。如您不同意收费调整应立即停止使用,如您继续使用本产品/服务,则应被视为您理解并同意按公司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支付相应费用。应用性能监控全链路版服务涉及收费标准或收费方式调整的,您在火山引擎官网发布计费调整相关公告生效日后下单的产品/服务,按调整后方式计费

  4. 退订管理: 资源包服务当前暂不支持退订和退款。

服务关停

  1. 如果您的账户上报的事件量已达到所购买资源包档位包含的事件量上限,我们会关停您相关服务,您在重新订购前将无法继续使用该服务。
  2. 事件量资源包服务到期,无论是否仍有未使用或未消耗的事件量,我们均会立即关停您相关服务,您在重新订购前将无法继续使用该服务。
  3. 因资源包服务到期或资源包中的事件量被使用完毕,关停服务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优惠促销

火山引擎平台将时不时开展优惠或促销活动,具体活动规则和开展方式将以活动页面展示文案约定为准

税费及发票

  1.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火山引擎平台上产品或服务定价均为包含增值税的金额。在服务提供过程中或产品使用期内,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相应调整,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

  2. 我们支持您根据您在火山引擎账户已成功订购的订单和/或已出具的账单金额向您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您可以通过火山引擎控制台-费用中心-发票管理或我们不时指定并及时通知的其他渠道申请增值税发票,我们将在收到您的发票申请后及时向您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您使用的服务对应的服务规则与本条约定不一致或双方另有约定的,应适用该等特定服务规则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针对周期结算服务及具体使用量,公司亦保留要求用户提供资信证明、预付款、保证金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开通和订购条件

  3. 我们将按照如下发票内容向您开具增值税发票。

    产品或服务

    发票内容

    税率

    应用性能监控全链路版

    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