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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播
最近更新时间:2024.07.04 14:20:03首次发布时间:2024.07.04 14:20:03

通过转播功能,可以添加直播间或拉流地址作为直播伴侣的直播源,并将其一键导入到直播伴侣内进行转播,从而实现将同一直播源转播到多个直播间。

前提条件

您已开通定制版套餐。详见计费说明

操作步骤

  1. 单击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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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弹出的添加直播源对话框中,按需添加直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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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播间
      1. 单击添加直播间
      2. 在弹出的添加直播间对话框中,按需添加直播间。支持根据直播间名称进行搜索。

      说明

      仅当通过火山引擎主账号或子账号登录直播伴侣时,可以添加直播间作为直播源。

    • 拉流地址
      1. 单击添加拉流地址
      2. 输入直播名称和拉流地址,并单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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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仅支持 rtmp、flv、hls 格式的拉流地址。

  3. (可选)您可以对已添加的直播源进行以下操作:
    • 查看直播名称、直播间观看页地址和拉流地址。
    • 单击删除,删除指定直播源。

    说明

    • 当直播源为直播间时,拉流地址列展示直播间观看页地址。
    • 删除后将导致该直播源转播失败,请谨慎操作。
    • 您可以在该页面查看和编辑通过控制台伴侣转播页面添加的直播间。
  4. 单击导入,将直播源导入至中央预览区域。您可以选择是否在导入后隐藏该直播源。默认不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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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直播间中的每个场景最多支持导入一个直播源。
    • 如果您配置了多个直播频道,则只能转播第一个直播频道的直播内容。如开启主备流功能,则转播第一个直播频道主流的直播内容。有关如何配置直播频道和开启主备流功能,详见直播频道管理